关于开展学生家长评师德议师能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 14:38 栏目:县局文件 发布单位:浦江县教育局 点击量:1689  

各中小学,有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师德工作长效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优化教育行风,净化教育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浦江县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浦教人〔2017〕22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第一学期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以“学生、家长评师德议师能”活动为主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各中小学、有关幼儿园全体专任教师。
二、参加评议人员
被评议对象任教班级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高中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学生代表评议等做法予以代替)。
三、评议程序
本次评议对象为全体专任教师,学校要以促进全体教师进步为目的,设计活动载体,制定评议方案和程序,以下评议方案供学校参考。  
1.印制师德师能评议表(附件供参考,各校可自行设计问卷;可以印制机读卡,方便统计)。
2.宣讲测评方法。安排中层以上行政干部或非本班教师利用放学前20分钟,将评议表分发到每个学生,并安排专人通过广播等方式宣讲评议的要求和方法。评议表不需要署名,也不与任课教师见面,由学生带回家中和家长一起根据任课教师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填写。宣讲中要特别注意解释清楚变相体罚、违规家教等专用词语的含义,并提醒学生必须和家长一起填写,以防止学生误解误填。
3.评议表回收。次日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置投票箱,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将评议表投入,不得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代收评议表(为方便回收统计,不同学段、班级可以分区域分时间回收或将测评表印制成不同颜色)。
4.分组统计汇总结果。学校组织全体行政人员和部分教师代表,分组进行统计汇总(统计人员都要避开自己所任教的年级和班级),统计出每位教师各项评议项目的得票比例。
5.反馈信息。学校要以恰当的形式及时向教师反馈评议结果,对评议中发现的正面典型要给予肯定表彰,对评议结果较差的教师,逐个谈话反馈,听取其意见说明,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各学校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专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职责分工、开展时间、开展方式以及评议结果运用等内容。力求通过活动的开展,让优秀、负责的教师得到肯定鼓励、少数做得不够的教师得到鞭策、多数普通教师得到激励,让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学校师德教育水平。同时要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引导教师正确认识本次评议活动,树立学生是教育主体的观念,真正做到关注学生、服务学生,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自我提升。学校活动方案应提前报局人事科备案,局人事科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突出重点。今年是浙江省教育厅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第三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金华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学校要以此次“评师德议师能”活动为契机,突出“廉洁从教”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遏制违规家教现象。
3.关注细节。学校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好评议活动,总结经验并在细节上不断完善。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对活动名称、实施程序、参与家长范围等方面进行修改,但在重要环节和细节上必须注意:①评议对象应为全体教师或绝大部分教师;②为了确保客观公正,评议全过程各环节本班任课教师应当回避;③以短信等方式告知家长,确保全体家长知情和参与,防止学生随意填写、评议信息失真。
4.评议结果使用。学校应认真分析并合理利用评议结果,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将其纳入学校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指标、学校开展适岗竞聘时是否予以照顾的一项考量依据。学校应将评议结果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反馈给教师。对评议结果不理想的教师,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评议活动开展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学校年度队伍建设考核的一项评价内容。
5.材料上交时间。各校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开展时间)请于11月20日前上报局人事科张晓欢处备案。本次评师德议师能活动原则上要求于11月28日前完成,各校评议结果和活动小结(附活动图片)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以上材料均发至邮箱18415733@#


浦江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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