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幼儿园: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县教育工作者勤奋工作,积极进取,进一步营造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竞争向上、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浦江县园丁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政办发〔2014〕91号)精神,决定开展浦江县第四届园丁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育工作者。
原浦江县园丁奖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入选同一类别园丁奖,如原已获得优秀园丁的,不再入选优秀园丁,但可参选功勋园丁或敬业园丁。
二、评选名额
本届浦江县园丁奖评选3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中,功勋园丁5名、优秀园丁20名、敬业园丁10名,具体名额评选时视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原则上,中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条件
1.功勋园丁
高标准、高质量、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等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教育工作者或评为正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
2.优秀园丁
教龄五年及以上,在以下各项中至少有一项表现特别突出:
(1)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精湛,完全胜任本学科循环教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获得过市教坛新秀或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2)重视教学研究,及时总结教学经验,科研能力突出,课题在各类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过市一等奖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含出版专著)。
(3)善于探索和总结高考、中考规律,指导备考有方法,效果好,所任学科或所带班级高(中)考成绩优异。
(4)热爱班主任工作,现任班主任且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五年(中学教师要求近三年来担任过毕业班班主任),班级管理成效显著,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
(5)具有先进的课改教育理念,积极参与课堂转型模式探讨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有特点、有经验,成果显著,在全县课改工作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6)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在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勤于钻研教学技能,勇于创新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各种比赛中获奖。
(7)办学理念先进、管理成果显著的学校(单位)领导。
3.敬业园丁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年限累计满25年(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为在农村工作年限累计满25年),现仍在学校教学第一线工作。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社会及家长认可度较高,口碑好,声誉高。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班主任和学生思想道德工作成效显著。
四、评选办法
1.候选人的产生:由学校推荐或个人申报产生初步候选人,学校审核初步候选人基本条件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候选人填写《浦江县园丁奖申报表》,学校按不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5%的比例正式推荐上报县教育局,特别优秀的可适当超比例申报。学校推荐时不需申报园丁奖具体类别,由县教育局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确定类别。
2.评选确定:组成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正式候选人。
3.公示:正式候选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确定表彰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候选人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审核后确定表彰对象。
5.宣传表彰: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过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浦江教育”微信公共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典型事迹,介绍推广先进经验。
五、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公正。开展浦江县园丁奖评选工作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工作实绩,向一线教师倾斜,好中选优,优中拔尖,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推选出来。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学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树立教师美好形象,展示教育良好风采的一次重要契机,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示和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3.材料报送。各学校请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局人事科沈辰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pjxjyjrsk@#。),报送材料包括《浦江县第四届园丁奖申报表》、《浦江县第四届园丁奖候选人汇总表》、每位候选人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介绍。其他佐证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不用上报,请各校严格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县教育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浦江县第四届园丁奖申报表.doc
浦江县教育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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