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在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氛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县府提出的关于保障教育理念与教育硬件配套,引导校园文化与浦江书画之乡的文化氛围相匹配的相关要求,现就全面提升我县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环境、学校活动、学校秩序、学校精神和学校制度的综合体现,是全面育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当前,全社会都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学生是实现“中国梦”的后备力量,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至关重要。校园是育人的主阵地,校园文化对学生的价值取向、思想品德和生活方式具有潜移默化、滴水穿石的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导向功能,对于帮助学生打好生命底色,勇敢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锻造人生梦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深化教育改革的内在诉求。浙江基础教育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学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都离不开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充分参与。校园文化因其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和创新功能,理应成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窗口,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形成强烈的向心力、凝聚力,营造改革氛围,引领师生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有着独具特性的推动作用。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有效途径。人的素质不仅要靠知识传授来养成,更要借助于环境的长期熏陶。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其所形成的校园文化既可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又可以培育他们的人文素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中华文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强有力举措。
二、完善学校校园文化的体系
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校校长应强化顶层设计意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凝练学校精神,整合学校活动,体现浦江书画特色,完善建设体系。
(一)建设科学和谐的育人环境文化。
校园的房屋建筑、道路交通、体育场馆、教学实验设备、花园苗圃等都属于校园环境文化的范畴,在教书育人、构建和谐校园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文化建设,要遵循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寓教于“用”的原则,从本地自然环境和条件出发,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校园环境进行文化设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学校的办学追求等张贴或书写上墙,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等进行展示宣传;要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校刊和团队教室、校史陈列室、荣誉室的作用,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要通过开展班级环境、宿舍环境、办公环境的文化创建评比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环境的设计、维护、创造和展示,发挥师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师生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和为民族复兴而工作学习的动力。
(二)建设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
要认真总结学校精神,科学提炼学校的“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并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开展生动的活动始终是校园的活力之源,学校可以通过编(选)校歌、班歌等使教育和引导体现于细微之处,让师生通过耳濡目染,增强对“一训三风”和学校精神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要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等精心设计各种大型的学校集会,增强其文化内涵;要举办各种读书活动、征文活动和主题班团队活动等,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的重要标志,要重视学生社团活动,将社团建设从单纯的课外活动层面提升到学校文化构建的高度,保证活动时间、安排指导老师,提供物质支持。
(三)建设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
要把“软文化”与“硬制度”有机结合。在建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要力求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公正性,从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各个方面褒扬先进,鼓励正确,惩罚错误,鞭策落后,使制度成为校园文化的载体,使学校倡导的价值观念变成可见的、可感的、现实的因素。要以尊重、信任、理解、宽容、沟通、引导等人性化方式,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运行机制,把管理与服务做细做精做实。要健全和完善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机制和教师工作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和巩固学校师生良好的行为模式,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四)建设健康、活力、开放的校园网络文化。
校园网络文化是校园文化的延伸,是网络时代的特殊校园文化形态,要重视发挥传统媒介和网络载体互为渗透与补充对校园文化的深入推进作用。要根据网络特点,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络文化平台,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要加强对校园网站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贴吧、聊天室等交互栏目的管理,规范上网内容,杜绝各种违法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鼓励教师与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利用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公众微信等,建设健康、活力、开放的校园网络文化。
三、丰富学校校园文化内涵
(一)立足三大教育,落实以文化人。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信心;加强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浙江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改革创新精神和敢为人先的精神。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重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生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落实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通过诵经典、写经典、讲经典的形式,培养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感受力和理解力。要把校园文化建设落在实处,完善“学生一日常规”或“学生生活学习规范”等校本课程,开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推动校园文化渗透到学生的观念、言谈、举止之中去,读书、做事的态度和情感之中去。要树立学生身边的德智体美劳各种学习榜样,通过开展学生校园明星等活动,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发展自己。
(二)培育学校特色,打造多姿多彩的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建设要有机融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成为特色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当前深化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认真思考学校的现实基础和教育价值取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重点贯彻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的理念,高中段学校要重点结合学生的人生规划教育,使主体性、开放性及个性化、多样化等现代教育观念以文化的形式予以展示,引导师生、家长、社会接受、配合、支持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学生发展个性。要继承学校办学传统,挖掘学校文化内涵,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在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课的基础上,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所在区域的优秀乡土文化,把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乡土文化作为强化学生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家乡意识和历史观念的切入点,推进学校特色文化教育。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导
校园文化建设涉及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各方配合,长期的不懈努力。
(一) 加强对校园文化建设的管理和保障。
县教育局把校园文化提升建设纳入教育协调发展体系,纳入教育规划,制订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农村、山区等地区薄弱学校的指导和帮助。重视校长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每一位校长校园文化建设的责任,提高做好校园文化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成果和经验交流,适时召开现场会,加强宣传,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计财科要做好校园布局规划和基础建设工作,设立校园文化提升建设专项经费(主要从校舍维修改造提升专项经费中列支);督导室要把校园文化提升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督导评估体系;研训中心要加强对校园文化提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把校园文化提升建设作为校长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提升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 发挥师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各学校要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制订符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要努力激发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建设学生展示自己的平台,让学生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中得到思想成长和能力提升。
(三)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要根据学校所处的地域和社会环境、所拥有的师资队伍和物质条件、所面向的学生等进行建设。基础薄弱的学校应首先从环境建设抓起,打造“墙壁文化”“走廊文化”“角落文化”。基础较好的学校应积极探索围绕学生素质提升进行校园文化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使其真正发挥“助推器”的作用。要克服急功近利思想,防止形式化、物质化、表面化、碎片化等倾向,积极争取家长、社会的支持与参与,统筹校外各种教育基地,拓展校园文化的外延。
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区域环境、历史沿革、校园布局、建筑风貌、绿植种类、师生构成、教育活动、学校特色、未来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校园文化提升建设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包括经费预算),于2021年4月15日前(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普教科。届时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评估审核,学校方案成熟并通过审核的,县教育局将提供资金支持,由学校组织实施;同时,县教育局将对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浦江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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