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定向培养毕业生、人才引进、校园招聘优秀教师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14:26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浦江县教育局 点击量:2612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规定,现就2025年人才引进、校园招聘优秀教师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地点

2025521日(星期三)上午6:30前,到浦江县南苑小学合班教室报到(和平南路366号),南门进入。

二、参加对象

1.2025年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的优秀毕业生;

2.浦江县2025届定向培养毕业生。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

2.参加体检对象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3.体检费、交通费由本人自理,请参加体检人员在202551510:00前在2025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引进新教师钉钉群中支付相关费用(群收款,学前教育职位360/人,其他职位350/人)。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5.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请关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浦江县人民政府网。

6.体检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集中回浦,如不回浦江或中途下车应书面请假说明,取得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队。请各位体检人员牢记乘坐车辆的车牌号码,体检结束后原车返回。

7.体检人员应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如实填写《体检承诺表》,体检当天集中时上交,并贴本人近期小二寸电子或纸质照片。

 

附件:1.体检须知.doc

          2.体检承诺表.doc



 

浦江县教育局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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