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经浦江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浦江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7日。未在下列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人员,为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人员,我局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浦江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84205908。
我局将于6月下旬左右通过邮政EMS快递将教师资格证和相关材料寄送给申请人(自取者除外),邮资已付,请及时查收。
附件:浦江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浦江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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