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等文件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等政策。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其办学行为,现将浦江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县民政局监督电话:84103149 84301197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4207125 84111234
浦江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
说明:学科类培训指:开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 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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